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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我县部分党群部门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1、县委组织部机关文秘工作人员3名;
2、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科员1名;
3、团县委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选调。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服从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参加工作两年以上,人员职级为科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