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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情况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资格条件
见下表
选调岗位 | 具体资格条件 | ||
年龄要求 | 政治面貌 | 其它要求/备注 | |
县委组织部机关 文秘工作人员3名 |
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中共党员 | |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科员1名 | 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报名时需提供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2篇以上 | |
团县委科员1名 | 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中共党员或 共青团员 |
限男性 |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新田县2014年公开选调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主要进行文字综合能力的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得分,以考生综合得分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其他综合情况,按程序报审后,确定拟选调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