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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红花岗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亟需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在职在编优秀教师。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教师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体检、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遴选。
二、遴选教师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 截止到2017年5月24日,工作5年以上,具有全日制专科及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0周岁以下,且近3年在中小学本专业任教(报考小学近3年在小学任教;报考初中近3年在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职务及以上资格,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博士以上学位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业绩与所任教学科一致),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1)获市级教学名师及其以上;
(2)获市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3)获市级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4)获市级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5)获市级高考教育教学质量奖。
(二)遴选教师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班级管理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突出;
5.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6.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业绩与所任教学科一致):
(1)获县(区)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2)获县(区)级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3)获县(区)级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及其以上;
(4)获县(区)级教学名师及其以上;
(5)获县(区)级骨干教师且同时获县(区)级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6)获市级骨干教师及其以上;
(7)获市级优秀班主任及其以上。
7.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10.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遴选:
1、2017年遵义市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县(市、区)在职在编人员;
2、红花岗区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
3.近3年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相关报名材料及档案弄虚作假的;
5.不符合遴选对象及条件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遴选教师计划及职位(见《红花岗区属学校2017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职位表》)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24日(星期三)——5月27日 (星期六)、5月31日(星期三)——6月2日(星期五)9:00——16:00。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四楼公务员管理科(海尔大道剑江路)电话:28440089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所学校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4、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对面试合格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