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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经相关部门批准,凉山州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州考调机关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与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局机关工作人员15名,其中:社区矫正工作岗位2名,文秘岗位3名,综合管理岗位(盐源强戒所前期筹备工作人员)8名、信息系统管理岗位1名、财务岗位1名。
二、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司法行政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5月8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具体岗位条件
1.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常下乡,较适合男性):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文秘岗位(常下乡,较适合男性):(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具有2年及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3.综合管理岗位(常下乡,较适合男性):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信息系统管理岗位(常下乡,较适合男性):(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技术、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
5.财务岗位:(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会、电算会计、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与审计、财会与计算机应用、财务会计、现代管理及会计专业毕业;(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有效;(4)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2.有脱贫攻坚任务乡镇的公务员。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