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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深圳市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2名职员公告

龙岗政府在线 20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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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1.为本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

2.通过深圳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经选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在编在岗的财政核拨补助经费或经费自给形式的事业单位职员。

(三)选调条件

1.目前在聘且已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有从事文稿撰写的经历,有课题研究经历的优先;

6.符合所在单位规定的调出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7.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8.符合深圳市职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职员聘任(用)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12日9:00-12:00,14:00-18: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区政府大楼1125室。联系人:王亮、谭智武,联系电话:0755-28905166、2890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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