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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的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选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选调单位留存。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者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报名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2.职员聘用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
3.现聘岗位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
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规定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者须按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写作,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含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笔试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网址:www.lg.gov.cn)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总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根据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的2倍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试结果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网址:www.lg.gov.cn)上公布。
(四)考察
选调单位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最终考察情况,按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拟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予以选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网址:www.l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
(七)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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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岗位表.doc
2.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docx
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