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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决定公开面向我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选调计划人数为6名。其中法律类岗位工作人员3名,财会类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须为常宁市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3、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
3、法律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专业为法律类;财会类岗位工作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以上,且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须为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必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公务员身份;
6、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