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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嘉峪关市纪委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选调一般干部5名。不设具体职位,统一选调,择优录取。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市属各部门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一般干部。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熟悉以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等,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工商、税务、财政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3.现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干部,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7年4月1日);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选调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实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总分=资格审查分(占5分)+笔试分(35分)+面试分(35分)+组织考察分(25分)。
1.报名推荐
各部门(单位)负责向市纪委推荐本部门(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都要求报名,报名材料由所在部门(单位)统一向市纪委组织部报送。报名材料包括:市纪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市纪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干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部门单位公章);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干部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汇总表和报名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名日期为2017年3月28日至31日。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
由市纪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获得奖励和年度考核优秀的进行加分。奖励分为2分(获得国家级奖励加2分,省部级奖励加1.5分,市厅级加1分,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为3分(近三年年度考核每评为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以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证明为依据)。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