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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清远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03-24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办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市委办公室内设科室科员2名,公开选调对象为清远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具备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在33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人员必须是科员职务;

(六)报考者属于县(市、区)机关或乡镇级机关公务员的,要求在县(市、区)机关或乡镇级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试用期);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八)身体健康;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通过网站报名,网址为http://www.gdqy.gov.cn和http://www.qyks.gov.cn。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有关网页,按网站明确的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填写报名表,报名资料请发至邮箱:qyswb3360771@163.com。

(二)资格初审。

由我办人事行政科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时间:2017年4月1日至3日。初审通过与否以收到我办人事行政科电话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2.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如进入选调程序,一律按科员职级办理调动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条件的,视为自行放弃选调资格,按报考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人员;

3. 联系方式: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人事行政科,联系人:刘锟良,联系电话:0763-336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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