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临汾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临汾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临汾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气象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临汾市气象系统(包括临汾市气象部门代管的地方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要求
临汾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山西省临汾市气象局2021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调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由临汾市气象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采取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通过山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x.cma.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通过临汾市气象局人事科lfqxrsk2021@163.com邮箱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时至12月31日18时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选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在山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x.cma.gov.cn/)选调公告下载附件-1至附-4等,并如实填写《2021年临汾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格电子版和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电子照片发送至临汾市气象局人事科lfqxrsk2021@163.com邮箱。报名文件名统一编写为“选调职位-姓名-学历-所学专业”,电子照片必须以“选调职位-姓名”为文件名称。报名信息以电子邮件内容为准。
本次选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1月5日9时至1月6日18时,通过山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x.cma.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2年1月10日18时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进行扫描排版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后发至临汾市气象局人事科lfqxrsk2021@163.com邮箱。pdf文件标题统一命名为:选调职位+姓名。
(1)《2021年临汾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确定之后,将提前3天通过山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x.cma.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同时,选调单位会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前往临汾市气象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考生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还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命题和阅卷:委托临汾市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2.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通过山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x.cma.gov.cn/)通知公告栏内查询本人成绩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临汾市气象局具体组织实施。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报名表》《准考证》《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及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4.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临汾市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面试前一周,临汾市气象局组织在山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x.cma.gov.cn/)公告栏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同时要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采取理论解答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考生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还需提供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临汾市气象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收到体检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用人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选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出具应选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同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用资格。
(五)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用人员,通过山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x.cma.gov.cn/)公告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选调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如有调整将在山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sx.cma.gov.cn/)公告栏另行公告。
六、咨询及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57-2519532
监督电话:0357-2518816
咨询及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选调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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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汾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临汾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xls
3--临汾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x
原标题:临汾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x.cma.gov.cn/xxgk/ggtz/202112/t20211224_4324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