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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淄博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29人公告

灯塔-淄博党建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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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职位,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开展遴选。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县(区)、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淄博市的县以下机关(单位),省直部门、市直机关设在县(区)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市级以上机关(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灯塔-淄博党建”网站(http://www.zbdj.gov.cn/)“公开遴选公务员” 专栏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经组织推荐的报名人员进入“灯塔-淄博党建”网络平台 (http://www.zbdj.gov.cn/)“公开遴选公务员” 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后,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报名人员阅读报名须知和《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所有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3.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县<区>党委的报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报考选调生职位的,由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县(区)、镇(街道)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推荐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把关责任,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报名。

4.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机关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8月26日10:00至8月3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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