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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淄博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29人公告

灯塔-淄博党建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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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遴选要求的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遴选机关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

(四)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于2022年8月26日10:00至9月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职位,原则上按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职位。对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遴选机关研究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市直机关职位。不再改报职位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00至9月17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告知书》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2年9月底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络平台“公开遴选公务员”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灯塔-淄博党建”网络平台“公开遴选公务员”专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主要测查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应在面试前完成。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的考察人选,其考试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最低考试综合成绩。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5:1(四舍五入)。遴选机关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推荐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按照遴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机关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拟任职人员分别在“灯塔-淄博党建”网络平台“公开遴选公务员”专栏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遴选安排,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533-31840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3-316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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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3.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填报说明

4.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5.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淄博市公务员局

2022年8月

原标题: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2年度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20825

文章来源:http://www.zbdj.gov.cn/staticPage/lzsytzgg/20220825/9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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