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有关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择优考调的方式,拟面向四川省公开考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乐山市法学会为市委政法委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评估工作,为全面推进平安乐山、法治乐山建设提供法治服务保障。
具体公开考调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委政法委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人员(不含教师、医护、工勤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转为事业人员。
三、公开考调条件
(一)考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对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乐山市委政法委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资格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乐山市委政法委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并连同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clszfwzzb@163.com,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岗位。
3.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4)《乐山市委政法委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附件2)。
(5)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或获奖证书扫描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 15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根据电话通知或邮件回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委政法委(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电话:0833-2442969)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其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考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调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乐山市委政法委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职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调人数和面试人选之比为1: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
1.时间:2022年7月29日下午2:00至下午4:30
2.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面试继续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1.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乐山市委政法委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六)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请报考者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四川省和乐山市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核招聘期间全程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六、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考调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和调动环节,如因报考者自身或报考者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主管部门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可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三)本次公开考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33-2442969
监察电话:0833-2435075(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电话)
点击下载>>>
原标题:中共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