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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葫芦岛市龙港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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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优化干部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满足工作需要,龙港区司法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2人,工作岗位为龙港区司法局司法所。若被选调对象现为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选调进入龙港区司法局后免去领导职务,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应职级执行。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学历及专业类别: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限定为法学类,要求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

2.年龄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档案所载年龄为准)。

3.其他条件:

(1)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允许参加选调: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情况的;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报名人员不得与龙港区司法局现有工作人员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提出考察人选、组织考察、试用、调转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个人报名。报名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填写《葫芦岛市龙港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送龙港区司法局。

(二)资格审查。由龙港区司法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报请区委组织部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录用资格。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龙港区司法局组织成立面试评审组对人选进行面试,不合格的不得选调。

(四)提出考察人选。根据面试结果,结合工作需要和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等情况,由龙港区司法局审定,提出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龙港区委组织部和龙港区司法局共同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了解情况、谈话考察等方式,针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联合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向龙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集体研究审定试用人选。

(六)试用工作。根据龙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函商人选所在单位,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由龙港区司法局提出选调人选。

(七)调转。试用期满后,由龙港区司法局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锦葫路76号龙港区司法局411办公室。

3.联系电话:3050175 联系人:张露文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带齐以下证件、资料:(1)《葫芦岛市龙港区司法局司法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葫芦岛市龙港区司法局司法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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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司法局司法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葫芦岛市龙港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1日

原标题:葫芦岛市龙港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111/t20211101_1071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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