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瓦房店市社区残疾人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大民发﹝2020﹞139号)、《大连市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大残联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经瓦房店市残工委、瓦房店市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按照“就地就便、公开公正、动态管理”基本原则,招考瓦房店市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5名。
二、招录范围
具有共济街道、新华街道、文兰街道、铁东街道、岭东街道、岗店街道、祝华街道户口,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考,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残疾人事业,身体状况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负责辖区残疾人服务管理工作;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具有招录范围内街道户口;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6.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要求
1.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瓦房店市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报名表1份(附件2,提前下载填报,并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地址和户口簿地址不同,以户口簿上地址为准;
5.报考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自行打印提供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电子版照片1份(与粘贴近期免冠照片一致);
7.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1份(附件3)。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开始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结束,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报考者须本人持所要求材料到瓦房店市残联现场报名,经残联工作人员审查合格为报名成功,不合格者不予登记。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与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要达到2:1竞争比例,未达到2:1竞争比例的,视情况取消或缩减岗位计划并通知所有报考人员。
六、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瓦房店市残联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通过“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无法亲自领取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笔试范围: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社区综合工作能力三部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培训。
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用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及考场相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5分钟,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以后位数舍去;
2.面试主要测评要素包括: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等;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4.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1.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以后位数舍去;
2.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总成绩在“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若成绩仍相等,则进行笔试加试。
4.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四)考试要求
考生笔试当天进入考点前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国务院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出的可用水银温度计复测。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识别验证外),主动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七、公开录用
经笔试、面试后,确定入围考生参加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由市残联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除考生本身残疾类别外,其余体检项目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2.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3.在职的报考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出具由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4.公示:考核通过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统一“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平台/瓦房店市政府网(http://www.dlwfd.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录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工作懈怠现象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瓦房店市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重要提示
考生报名后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11-8569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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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瓦房店市选聘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lwfd.gov.cn/2021/1028/7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