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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南衡阳市雁峰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补充公示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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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雁峰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入围考生(区审计服务中心审计人员岗位,准考证号:20220204954)因怀孕推迟完成体检和考察,现体检和考察合格,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补充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受理举报时间为公示期正常上班时间,公示期间有问题被反映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拟聘资格,公示期结束后不受理举报。

中共雁峰区纪委监委:0734-12388、0734-8226108(区纪委信访室)

雁峰区人社局: 0734-8222805、0734-8799281

雁峰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原标题:雁峰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补充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hyyfq.gov.cn/zwgk/gggs/tzgk/20231211/i3210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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