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公告》和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两名同志为拟调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4日—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30—626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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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平江县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拟调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pingjiang.gov.cn/35048/35067/content_1889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