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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选调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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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将于11月19日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考试平稳安全,根据湖南省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湘西自治州实际,现将本次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严格遵守。

一、考生应于考前及时申领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二、考前所有考生应按湖南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各地防控政策”、湖南省及各市州卫健委、疾控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咨询电话查阅了解),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持续关注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目前在省外、州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前提下,建议提前入湘返州备考。根据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外省入(返)湘人员抵湘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目的地的登记报备小程序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入湘后实行3天2检,即抵湘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湘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实行相对闭环管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目前在州内的考生,原则要求考前7天内不离开湘西自治州备考。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面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显示“已采样”状态不能作为核酸检测结果依据)。

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四、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为绿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面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的考生,且无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的;不能提供湖南省居民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未按要求完成“面试前湖南省内3天2检”的;面试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但未达到第二条规定的;不能提供《面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的;

(2)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和要求,正处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的;处于当地政府宣布为封控管控区内的;

(4)11月9日后有国(境)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

(5)11月12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6)11月12日后有严重本土疫情或外溢风险较大的地区、或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的(以上具体地区以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确定的为准);

(7)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8)11月9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11月12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时空伴随者的,或被判定为涉疫重点场所驻留人员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

(9)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10)其他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面试的。

六、考生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面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确保《面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真实并签字。

七、进入面试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参考证件、纸质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面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

面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依次进入。

八、面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保持人员间距,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候考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九、面试候考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候考室候考。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十、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面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面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十二、面试安排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政策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请密切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参加面试的考生,考后7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

附件下载>>>

附件: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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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2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文章来源:http://rsj.xxz.gov.cn/zwgk_170/fdzdgknr/tzgg/202211/t20221110_1953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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