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告》,现将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面试时间: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入场时间为8:00-8:20,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面试地点: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九楼大会议室(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6号)。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及联系方式:请考生携带本人正式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1月20-21日8:30-17:30到衡阳市人民检察院(335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联系电话:0734-8850131。
三、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电子身份证、社保卡不作参考依据),按面试通知单要求上午8:20前进入候考室候考。超过时间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须佩戴口罩入场,提供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为正常通行(绿码)信息,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在候考室须佩戴口罩,进入面试室时不得佩戴口罩。
(三)考生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严禁携带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前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取回,离开考点才能开启。
(四)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顺序号信息。
(五)考生应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场内抽烟,不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六)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文明应考。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七)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候分室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八)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事情。
以上规定,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按公务员考试相关纪律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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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17日
原标题:2021年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yzhdj.gov.cn/gateway/1080869986/18356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