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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衡阳市衡南县事业单位选调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衡南县人民政府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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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体检对象集合时间及地点:体检日(12月25日)早上8点前到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大门口前坪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50名。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分数,方可入围体检。具体入围体检名单见《2024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医院只接受现金缴费,每人需准备体检费623元(每名考生另行准备500元现金,如需进一步检查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前按标准统一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512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纸质版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盖章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进入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

2.建议体检前禁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晚上8:00后不再进食并休息好,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过程中,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等不得尾随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接触。已怀孕、月经期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在体检时只能报序号,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身份信息。

4.当日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体检当日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南县县城。如需当日复检的,工作人员会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

5.不按规定时间或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拒绝专项检查或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相应处理。

6.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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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入围体检名单

原标题:2024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ngnan.gov.cn/zwgk/gsgg/20241219/i3538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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