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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选调工作人员5人公告

怀化人事考试网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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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怀化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要求,结合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在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中心成立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心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相关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五)符合岗位的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3),具体专业名称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中心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予以认定;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其中报名公开招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有吸毒史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其中报名公开选调人员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参公或公益一类)中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工作人员,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现工作岗位或任现职未满1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8.有吸毒史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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