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共资兴市委编委会同意,资兴市接待服务中心计划面向资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选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资兴市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选聘范围:资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年龄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专业不限);
3.其他要求:中共党员,女性,具有5周年以上接待服务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办公室工作视同具有接待服务工作经验)且参与过县市级以上重大活动接待服务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5.上级规定不得流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资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楼201室;报名时间:2023年3月 27日-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2023年资兴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从事接待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岗位要求的年龄、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3月2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接待服务礼仪知识,一套试卷,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则取消公开选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且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均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匹配的实际操作,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岗位胜任力和专业水平。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开选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属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相关手续。本次选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调动聘用资格。
2.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面试后,在体检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公开选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公开选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递补。
四、监督与纪律
公开选聘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21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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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0日
原标题:2023-03-202023年资兴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ixing.gov.cn/zwgk/zzrs/gbxb/content_3568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