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规定,经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部分区直单位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本次选调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的单位有区委办、区委党史研究室,共计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区管干部不纳入选调范围),职级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遵纪守法,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
2.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零陵区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可计算在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4.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尚在试用期的,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9月30日。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与调入等程序,具体如下:
(一)发布选调信息
在零陵、零陵组工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10日(工作日)
3.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
4.报名审查资料
(1)《2021年零陵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本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区委编办审核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如有能体现自己专业能力的资格证书或文稿作品等可作为参考资料提供。
(4)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由选调单位负责,区委组织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得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笔试侧重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开考比例:各职位按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最低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选调名额。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被取消的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3)笔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考前3日到选调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入围对象。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选调岗位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成绩合成和排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等额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实行等额考察。主要对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专业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零陵、零陵组工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试用与调入
拟选调人员,到选调单位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合格后按照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零陵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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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永州市零陵区2021年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ll.gov.cn/cnll/gsgg/202109/d274f65f717f4136a8613d21e047a1d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