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邵东市范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具体职位详见《邵东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邵东市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纪检监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2)年龄和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3)在公务员或参公岗位上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
(4)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邵东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邵东市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6)社会关系复杂,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7)配偶及直属亲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上述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10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转任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9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邵东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邵东市政府大楼749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邵东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报名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邵东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直接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报名材料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到3:1,则按原计划举行笔试,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则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分为执纪执法和文字综合两类。执纪执法类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文字综合类主要测试公文写作。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场次、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及性别要求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分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全日制学历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顺序递补,每个职位限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因考察环节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转任
邵东市纪委监委班子会议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邵东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按公务员转任规定正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选调工作由邵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邵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265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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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邵东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原标题:邵东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odong.gov.cn/shaodong/gsgg/202109/b42368f7002b4901af9d52aa88c844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