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娄底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经市委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市本级及辖区内五个县市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3.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编制岗位管理
1.本次公开选调的编制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
2.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选调计划及要求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市本级及辖区内五个县市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选调岗位及报考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四、选调条件
1.娄底市本级及辖区内五个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岗位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开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统一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截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招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以上相同网站上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审核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9月15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及程序:报名人员统一到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810室)报名(娄星区月塘街安石集团安石大厦),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初审、复审(包括网上毕业证查询)。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3.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该比例的情况,经娄底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网上查询单,编制卡复印件以及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现单位行政公章),两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现场报名。
5.领取准考证要求: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到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810室)领取,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都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
笔试
1.笔试形式
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按时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1.面试人选的确认:按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5的比例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的情况,经娄底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国家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选调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选调资格。
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选调单位应及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其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选调手续
如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自动放弃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在公开选调工作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各项规定的人员,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选调考试工作,采取主管单位组织组考形式。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拟选调报名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
(三)选调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选调考试的,责任自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点击下载>>>1-2.docx
1.《2021年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报考条件表》
2.《2021年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0日
原标题: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nloudi.gov.cn/ldbzj/07/202108/4b9ac050e897413b91b88ffd2b925e2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