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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湖南娄底市双峰县光荣院选调1人公告

双峰县人民政府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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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光荣院是双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机构。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双峰县光荣院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从全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文秘1名,性别不限,具有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所在单位同意公开选调报考;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报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在双峰网、双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信息,发布时间自选调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不少于2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双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412办公室,地址:永丰街道八本街539号。

咨询电话:0738-6825399(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事股)

4.资格审查:①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人社部门备案的聘用合同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

②报考人员必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

④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考试

公开选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

文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60%+写作4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选调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选调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以写作成绩高者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与方式:

①选调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②面试评委为7-9人,由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也相同,以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放弃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联合组织。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 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考察时自动放弃该岗位,不予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6.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双峰网、双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选调岗位、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双峰网、双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要求实施,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试用的,责任自负。

(二)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参考人员、负责选调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此次公开选调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进入资格审查和考试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双峰县光荣院

2021年8月17日

原标题:双峰县光荣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hnsf.gov.cn/hnsf/tzgg64/202108/d133fae904104753807a9c2b53e3c0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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