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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株洲市渌口区遴选新建农作物秸秆收储网点及离田作业主体公告

渌口区人民政府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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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完善收储体系,夯实秸秆综合利用资源化基础,计划新建2个收储网点及若干离田作业主体,新建收储网点及离田作业主体以公开申报的形式选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因有个别镇放弃建设镇级秸秆收储网点,按照《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结合产业化发展需要,我区进一步合理半径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可持续利用的秸秆收储网点,逐步实现收储网点容量与离田量相匹配,到2026年年底,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售卖机制。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渌口区范围内从事水稻生产且对于秸秆利用积极性较高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公司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地点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与科技教育股507办公室,联系人:刘斌,联系方式:13975313947。
  五、申报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建设收储网点取得发改部门立项,乡镇国土部门及林业部门相关手续;
  3、自主承诺申报,并按照建设要求(附件3)去建设;
  4、新建收储网点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完成局分配的秸秆离田打捆收储任务(提供作业轨迹);
  5、收储网点会承担相应秸秆离田打捆任务,申报主体需提供能完成秸秆离田任务的水稻面积,如土地流转协议;
  6、农作物秸秆收储后能有秸秆利用方向,有售卖渠道,并提供利用台账等;
  7、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要按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营业执照、土地审批手续、土地流转协议等),经镇(街)推荐、资料审核、局务会研究讨论、公示等程序,择优遴选实施主体。
  附件:1.重点县项目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申请
 ?????????????? 2.重点县项目秸秆离田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申请
  ?????????? 3.新建收储运网点建设及离田作业要求、补贴标准
 
  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申请
  填报日期:???年???月??日

  主体名称  申报主体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收储中心建设地址
  拟承建秸秆收储中心相关场地、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序号  名称  计划数量  计划规模/型号  拟投资金额(元)  照片(可单独附后)
  1  存储仓库  处  长????宽????高
  2  叉车  台
  3  地磅  台
  4  铲车  台
  5  运输车  辆
  6  秸秆打包机  台
  7  消防安全设施  套
  8  管理用房  间
  申报主体申请  我方拟申请成立□秸秆收储运网点(□区级秸秆收储运中心)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承建及运营秸秆收储运中心,从事秸秆收储运工作。我方将于2026年????月??日前按要求将秸秆收储运中心的场地、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收储运中心建设用地手续规范,我方自行承担用地和经营风险。我方预计今年收储秸秆????吨。
  (签字盖章)
  年????月????日
  镇
  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区农业农村局备案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报主体、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2:
  株洲市渌口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秸秆离田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申请
  填报日期:???年???月??日

  主体名称  申报主体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主体经营场所
  拟进行秸秆离田作业的相关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序号  名称  计划数量  计划规模/型号  拟投资金额(元)  照片(可单独附后)
  1  秸秆打捆机  台
  2  运输车  辆
  3  北斗系统  台
  申报主体申请  我方拟申请成立秸秆离田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从事秸秆机械化离田作业服务工作。我方将于2026年????月??日前按要求将秸秆离田作业的相关要求、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我方已协调好秸秆离田作业服务的农田。预计今年秸秆离田作业面积????亩。
  (签字盖章)
  年????月????日
  镇
  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区农业农村局备案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报主体、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3:新建收储运网点建设及离田作业要求及补贴标准

  序号  内容  建设要求及说明
  收储运中心及网点建设要求及补贴标准
  1  仓储仓库  要求:收储网点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为钢架结构,层高不低于6.5m,车辆进出自如,地面平整防潮。
  2  设施设备  要求:配置1台自走式秸秆打捆机(含北斗)、1套标识标牌及消防安全设施。根据需求自行配套地磅、运输车、叉车等秸秆转运收储设施设备。
  补贴标准:按不高于200元/㎡予以补贴(含仓储仓库、设施设备(不含打捆机补贴)。
  3  秸秆离田作业  要求:完成秸秆离田任务面积800亩以上。
  补贴标准:30元/亩。

原标题:关于遴选2026年渌口区新建农作物秸秆收储网点及离田作业主体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ukou.gov.cn/c18458/20260803/i2518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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