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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湖南湘潭市湘潭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3人公告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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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有关规定,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的程序,结合工作需要,湘潭县党员服务中心、湘潭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湘潭县红色教育和文旅产业发展中心、湘潭县社会工作事务中心、湘潭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湘潭县统战事务中心、彭德怀纪念馆等7家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扰的原则;

3.坚持整合资源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共计7个,计划选调人数1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湘潭县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湘潭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可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证书,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湘潭县教育局官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由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县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88号。)

3.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湘潭县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6)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得私自改报其他岗位。

4.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和岗位计划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合法、真实、准确,本人简历从初中填写起,时间上需连续不间断。如提交材料和证件不齐全、不及时、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

1.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予以取消。岗位选调计划调整情况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发布公告后规定的时间内到湘潭县人才培训和考试中心(湘潭县人社局416办公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综合文字写作,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1会议室。

4.准考证领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笔试当天8:00-9:00,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1会议入口处领取准考证。

5.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发布之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总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将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试纳入本次公开选调体检范畴。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七)递补

如遇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依程序办理调入手续,选调人员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及空缺情况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选调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从事选调的工作人员在选调的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可能影响选调工作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选调单位和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选调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报考人员请选择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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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县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湘潭县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

原标题:湘潭县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x.gov.cn/9140/9136/content_1416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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