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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龙江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28人公告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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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一)选调范围。绥化市行政区域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副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名额。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7月);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或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与选调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逾期不再受理。

绥化市商贸流通发展指导中心岗位报名地点: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D座428室,咨询电话:0455-8388525;

绥化市统计调查中心岗位报名地点: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A座109室,咨询电话:0455-8388410;

绥化市智慧农业发展中心、绥化市扶贫开发信息服务中心岗位报名地点: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A座309室,咨询电话:0455-8380215;

绥化市人力资源档案服务中心岗位报名地点: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主楼830室,咨询电话:0455-8388252;

绥化市数据发展中心岗位报名地点: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A座405室,联系电话:0455-8250908;

绥化市公共信用中心岗位报名地点: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509室(北林区康庄北路99号),咨询电话:0455-7872011。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照片),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由事业单位盖章);

(5)《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以上材料保管部门盖章;

(6)所在单位(或上级)党委(党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情况证明;

(8)选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9)照片(电子版,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得超过100K,与报名表同版),文件名标注为本人姓名。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选调或聘用资格。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内容。

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再相同,进行面试加试。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考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规范操作,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守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制度,工作人员不准私自泄露选调工作有关情况,如有违反纪律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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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2.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

原标题:绥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uihua.gov.cn//sh/ggxx/202507/c12_2126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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