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1.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6人,其中,公务员1人、参公人员5人。
2.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专业技术人员22人。
遴选职位(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县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管理登记的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上范围不含工勤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的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在本级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2018年以来录用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3.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报考事业单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7.遴选对象必须符合遴选单位职位性质,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单位岗位。若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须由本人出具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公务员(参公人员)一经遴选到事业单位岗位,身份自然变更。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参加遴选人员只能报考现任层次职务职级(等级)的遴选职位(岗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遴选人员应具备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个人原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他情形。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及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4月19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岗位),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四楼中楼会议室)。
4.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平塘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确认。教育、卫健系统报考人员需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文件、转正定级文件的复印件各1份(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4)报考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电子证书除外)及复印件各1份。
(5)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1份。
(6)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需填写《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报考承诺书》。
(7)近期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相同)。
(8)报考限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职位(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
(9)符合遴选职位(岗位)其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报名申请后在资格初审期间,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同时审核人据实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有经手人据实签名、联系电话,并对出具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各遴选职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遴选职位(岗位)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岗位)的考生所报职位(岗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职位(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8:00前。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岗位)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县委组织部“天眼先锋”微信公众号、县委宣传部“天眼之城平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