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梅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梅市办〔2012〕43号)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梅州市市直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12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包括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作年限相关规定);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遴选职位有其他回避要求的,还需符合职位相应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报名邮箱、联系人、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下午17:30。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月13日下午17:30前改报其他职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职位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2),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职级的职位,多报职位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梅州市市直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3)。
4.报名人员应按时将报名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大小为20M以下)发送至相应遴选单位报名邮箱,压缩文件以“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命名。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电子档;(2)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3)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5)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执行。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单位收到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后,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收到反馈结果的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月12日下午18:00前致电遴选单位查询确认。
(五)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到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本次遴选设开考比例,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