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网络直播营利行为规范性引导,鼓励支持网络直播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遴选考试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国家税务机关对一些网红、明星偷税漏税行为加大调查取证及惩处力度,伴随而来的是社会呼唤有关部门针对这一领域出台明确的规定,用以进一步约束网红、明星在网络空间中的相关营利行为,防止再次出现违法行为。
[综合分析]
近年来,网络直播在促进灵活就业、加快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责任不到位、商业营销行为不规范、偷逃缴纳税款等,这些问题制约行业健康发展,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政府需要着力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规范性引导,鼓励支持网络直播依法合规经营,切实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参考对策]
网络直播平台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网络直播平台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和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同时配合开展执法活动,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并为依法调查、检查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从业人员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相关从业者应积极营造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不得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应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进行必要、清晰的提示。
政府各部门深化协同共治,推动提升监管合力。网信、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共享网络直播发布者认证登记等直播营利信息,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并进行加强联合奖惩,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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