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一)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定于10月26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报到,报到时间为10月26日14:00,报到地点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北门。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7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50%
六、面试安排
时间定于2016年10月27日-29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3:30开始。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报到,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报到地点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北门。
按照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有关规定,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作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七、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和政审考察人选。每个职位拟遴选、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比例为1:2。体检、体能测评与政审考察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准确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等。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10-66261641。
特此公告。
附件:1. 面试人员名单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