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10月28日)8:00前到达侯考室,我局工作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6.1寸彩色近照2张。
(三)取消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体检
全体面试人员于10月31日上午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事宜面试时另行通知。体检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由高到低的顺序,同时参考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比例为2:1。
六、其他事宜
(一)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二)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三)面试人员请提前熟悉考场地点及行车路线,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并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联系电话:010-51006171
传真:010-51006182
附件:
2.《中国纤维检验局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放弃声明》
中国纤维检验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