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7日(周五)上午,8:30正式开始。截止面试当天上午8:00,没有进入候考室(总局机关A511会议室)的考生,均视为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各职位和考生面试顺序以当天抽签结果为准。
四、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7月27日17:00点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gbyc@chinasafety.gov.cn,标题格式为:“***(姓名)公开遴选面试确认”;内容中请详细明确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任职级时间、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等。
如放弃面试,须于7月27日17:00前与我局人事司联系。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现场资格复审。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月7日(周五)上午7:30,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A51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和平里北街站下, A2出口出站西行150米即到)报到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于8月6日测试前在总局A511会议室进行)
考生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任职务);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职位要求的有效期内会计证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两张一寸免冠彩照。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考生应对传真和现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条件不符者,将取消面试或遴选资格。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7月30日17:00前,将上述证件、证明、表格材料复印件传真到我局进行资格预审。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遴选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达不到平均分数的,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请面试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开遴选联系电话:010-64463267、64463255(带自动传真)。
特此公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