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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015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局 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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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或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开始前提供下列材料供我委进行资格审查:

  1.《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现任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办公室法规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考生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国际合作部国际合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考生需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主要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人员均需参加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上午组织的体检,具体事宜面试时另行通知。体检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二)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由高到低的顺序,同时参考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比例为2:1。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及在京期间食宿费由本人自理;体检费由我委统一承担。

  (二)面试人员请提前熟悉考场地点及行车路线,合理安排行程,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联系电话:010—82261650、82262601;

  传真电话:010-82260675。

  附件:1.面试地点交通图

  2.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放弃声明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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