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安排
请面试考生于2014年8月4日(周一)14:30-18:00按时携带如下材料到广东联络部新河苑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工作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的《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4.任现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其他获奖证书;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小二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光盘。
以上材料1至6项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整理。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提交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考生提交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四、体检安排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定于2014年8月5日(周二)上午8:00开始。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体检时携带身份证,经查验后参加体检。体检前应保持空腹。
五、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手机等通讯设备届时请交由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2.面试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联系电话:020-87185823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广东联络部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