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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014年国家民委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公开遴选系统 201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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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14年7月29日下午2:30至4:30

  2.面试时间:2014年7月30日上午8:30

  (二)地点:国家民委机关3号楼

  地铁线路:地铁1号线、4号线西单站。

  公交线路:7路、10路、15路、37路、88路等至民族文化宫站。

  (三)方式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闭卷笔试形式,面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4年7月2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传真到我委接受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任免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取消面试和遴选、选调资格。

  (二)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于2014年7月29日下午2: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4年7月30日上午8: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责任书。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已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参加面试,其他人员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照片。

  (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未按时到达的按放弃面试处理。等候期间,手机等各种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6508815(可传真)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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