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7月20日下午5点前发送扫描件至lxxd2017@sina.com。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联系电话: 010-63417259;010-63417298。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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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 2017-07-17
5.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7月20日下午5点前发送扫描件至lxxd2017@sina.com。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联系电话: 010-63417259;010-63417298。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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