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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选调职位
详见《2017年龙山县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本方案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三、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选调。
四、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一般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要求以《2017年龙山县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编制及其他相关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做出处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2月28日。
五、选调程序
1.信息发布
选调信息通过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3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各单位政工人事股,具体联系方式见《2017年龙山县各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对本人近3年考核情况、工作经历的证明,自行下载并填写好《2017年龙山县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对个人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
由各选调单位政工人事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17年4月1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xls.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告考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