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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统计局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件。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前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怀化市统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7天。
(八)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统计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二)经本次公开选调调入怀化市统计局后,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统计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怀化市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1405(怀化市统计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怀化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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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统计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