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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且已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以1:2的比例差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dqingyang.gov.cn/)、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置疑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递补时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按《写作能力测验》成绩排序。
七、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等额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时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按《写作能力测验》成绩排序。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dqi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报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及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应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一经聘用,需在聘用合同中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公告》由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267370
监督电话:028- 86272201
原标题:2017年青羊区面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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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羊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