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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开遴选秘书人员有关事宜的公告(第二号)

遴选网 20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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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笔试前1天。

  2.资格审查要求。由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经审查,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展下一步遴选。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由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遴选工作。经研究,如确需继续开展本次遴选工作,由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整本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办公室实务、秘书实务,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从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18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由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及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适时通知。

  (五)组织考察。按1:2的比例总成绩排名前12名的考生作为重点考察对象,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六)组织体检。对确定的遴选拟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统一组织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七)研究决定。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正式遴选人选后决定公示对象。

  (八)进行公示。对拟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正式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

  (十)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1、盘县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全面参与遴选过程。

  2、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8-3632878(县委办公室秘书一科)。

  监督举报电话:0858-3632823(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858-3632978(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综合科)

  附件:盘县县委办公室遴选秘书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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