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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4年郴州市纪委监察局选调选聘5人公告

遴选网 20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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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选聘名额1:1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是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对考察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选聘资格。替补人员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

  (六)审定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的情况,采取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等额票决的方式,从考察合格的对象中确定5名干部为选调选聘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管理

  选调选聘对象确定后,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聘用手续。如不能胜任则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选聘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务由市纪委干部室负责。

  附件:

  1.郴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郴州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郴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

  中共郴州市纪委

  郴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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