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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4年郴州市纪委监察局选调选聘5人公告

遴选网 20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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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选聘5名工作人员。根据郴组〔2013〕20号等文件,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名额

  (一)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4名。

  1.文秘工作人员1名;

  2.办案工作人员3名。

  (二)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名。

  1.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服从组织,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已进行登记),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报考文秘工作人员须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2年以上,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报考办案工作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法院、检察系统有办案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人员。

  2.报考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身份的人员,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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