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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一)笔试
1.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与职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
2.笔试成绩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职位分类分别以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2.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答辩、评委评分的方式;
4.面试成绩10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一并入闱)。
2.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
3.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
4.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着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3.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定人选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试用及调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从正式录用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特别优秀且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正式调入后可落实相应的职级或担任相应的职务)。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定向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2.本公告未尽, 事宜,由九江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及传真电话:0792-8211616
原标题:中共九江市纪委、九江市监察局2017年面向全市定向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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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市纪委 九江市监察局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