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面试
对笔试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1名成绩并列,则并列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如笔试合格人数低于1︰5的比例,则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后10天内进行。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将总成绩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组织考察
由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向室领导班子汇报。若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递补为考察对象。
七、确定遴选入围对象、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由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入围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八、有关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遴选过程中,要严格保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对遴选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方案由市委政研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汕头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汕头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