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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7泉州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10人公告

泉州人事网 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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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2名及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该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对象。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

(二)考察内容及方式。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程度。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在一年内有不同单位工作经历的,进行延伸考察。

3、组织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因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市纪委常委会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遴选职位需求,综合分析考量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拟遴选人员统一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借调试用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资格,不予任用或取消任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开遴选纪律行为的,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公开遴选工作职位咨询电话:0595-28386865,监督电话:0595-22197033。

4、本公告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度泉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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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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