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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办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包括在编在岗、考核结果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的证明一份、其他相关证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7年3月17日持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红旗出版社出版的2016版《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核(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审查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核对其身份、出生年月、学历及所学专业、在编在岗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六)其他
本次招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