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广东:2017云浮市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2-2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云浮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择优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拟选调科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 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组织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3月31日),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任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纪律处分的。

3.现工作岗位有任职期限限制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市委组织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相关材料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政快件等方式递交):

1.报名登记表(可在云浮市组织工作网、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云浮人才网、云浮市廉政网下载)一式2份,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有关任职文件复印件。

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现场报名的,请在工作日到云浮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云浮市行政中心北楼四楼东)报名并递交材料。寄送报名的,以邮戳为准,材料请寄到云浮市委组织部办公室,邮政编码:527300,联系人:陈怡婷,联系电话:8988390,电子邮箱:yfz8988390@163.com。截止日后不受理报名。

六、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包括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决定选调五个环节,由云浮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云浮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向报考者说明理由。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通知面谈,并根据面谈的情况研究确定参加考试人数及人员名单。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云浮市委组织部将采取电话、手机短信和网站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的相关事宜。

(三)考察。分初步考察和实践考察两个环节。

1.初步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4名考察人选(含差额1名),并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进行考察。

2.实践考察。经初步考察合格的,以借调的形式安排到市委组织部跟班实习3个月。根据实习表现,结合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3名。

(四)体检。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有体检不合格的可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五)决定选调。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在云浮组织工作网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云浮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4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